殡葬管理法规定,中国不承认经营性墓地的永久使用权。1992年到1998年期间,民政部和国务院出台了相关的公墓管理和殡葬管理条例,里边明确提出了墓地和骨灰格位的使用年限,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。
土地管理法规定,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,经营性墓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,使用权则属于墓地经营者,而对于普通民众来说,只能和墓地经营者构建有期限的使用权。
墓地购买后,从骨灰安葬开始,就要缴纳20年的管理费用。到期前,一般陵园会联系墓地的购买人,进行下一个阶段20年管理费的缴纳。
此时,在正常情况下,前往墓地,办理相关手续,便可以继续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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