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亡:凭《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、《死亡医学证明》或《死亡身份证明》办理,没收《居民身份证》。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:查验医院出具的《死亡医学证明》或《死亡证明》或《火化证明》、死者的居民身份证、居民登记簿。公民正常死亡的,提供《死亡医学证明》、《户口簿》和《居民身份证》注销户口;公民在家中死亡的,社区或村委会必须出具证明,并提供死者的《户口簿》和《居民身份证》。根据公民近亲属申报,非正常死亡的公民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、死者的《户口簿》和《居民身份证》注销户口。社区民警要及时了解情况,督促社区常住人口为死者亲属注销户口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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